连锁企业的成本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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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11/3/11 点击:[1938] 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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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锁企业的成本管理主要是通过商品毛利率、费用开支标准及范围、销售费用率三大指标进行控制。由总部统一进行成本核算,统一管理。 成本管理的具体内容是: 1.总部要严格控制自身的费用开支(如宣传广告费、人工费以及其它费用开支等)。 2.总部统一整个企业的资产折旧,统一支付贷款利息。 3.总部对各店铺基本上采用先进先出法按商品大类计算毛利率;一些规模小的连锁企业也可以过渡性的采用混合平均法或加权平均法计算商品的毛利率。 4.总部要建立毛利率预算计划管理,对店铺实行计划控制。总部对各店铺的综合毛利率进行定期考核,对影响效益大的骨干商品的毛利率进行重点考核。对达不到总部毛利率预算计划的店铺,总部要建立督导制度,帮助其分析影响毛利率的原因,并及时作出店堂布局、品种结构和商品价格等方面的调整。 5.总部规定各店铺的费用细目范围及开支标准,原则上不允许随意扩大和超标。 6.总部对一些费用(如水电费、包装费等)要进行分解,尽量划细到各店铺和商品大类。能直接认定到各店铺和商品大类的,要直接认定;不能直接认定到各店铺和商品大类的,可参考各店铺占企业工资总额的比例、资产的比例或按各店铺的人数、经营面积分摊到店铺和商品大类。 7.总部对各店铺的费用通过下达销售费用率进行总体控制,要建立费用率预算计划管理。各店铺的直接费用(如业务招待费、人工费等)要同店长的利益直接挂钩。对达不到预算计划的店铺,总部通过督导制度,帮助其分析造成费用增长,费用率上升的原因,并提出调整改进措施。一般情况下,每个店铺在开张初期的销售费用率可能会高一些,应尽快通过加强管理使之降到企业平均、合理的水平。 三.工资奖金和奖罚管理。 连锁企业对职工工资、奖金的分配办法应在现行的分配政策法规下,结合连锁经营的特点和企业的实际情况,本着调动职工积极性的合理分配原则制定。实行提成工资制的店铺,其提成比例应根据各店铺的实际情况确定。可以按店铺的销售额确定工资奖金提取比例,实行百元销售工资奖金含量提成;也可以按店铺实现的利税确定工资奖金提取比例,实行百元利税工资奖金含量提成。总部有权根据各店铺客观条件的优劣对其工资提取比例进行调整。为了保证企业职工的基本收入,可由总部规定职工的月基本工资,月提成工资低于职工基本工资的,其差额部分由总部负责补足。总部的管理人员和各店铺店长的工资,按各自职位由总部确定其基本工资,根据不同月份的效益情况确定奖金;对部分岗位的管理人员可实行津贴管理的办法。连锁企业雇用临时工人,其工资发放办法由总部自定。各项奖罚规定由财务部门根据不同岗位人员的职责、业绩、过失等因素制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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